宁波特美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宁波特美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 3500 万套机械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5月16日,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奉化分局对该项目出具了审批意见(奉环字〔2017〕30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017]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暂行办法》(国务院环评[2017]115号)要求,现将本项目废水、噪声、固废调试日期向社会公开。建设单位将依法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一、调试起止日期
宁波特美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 3500 万套机械配件项目二阶段主体工程及环保工程已于2022年07月1日建成,项目调试起止日期为2022年07月2日至2022年10月1日。
二、企业建设地址及建设规模
宁波特美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奉化区经济开发区汇泉路 219 号 ,投资10000万元,法人代表:沈静丰。项目达标后生产规模为:年产 3500 万套机械配件。
三、建设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及执行标准
1)废水: 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2)废气: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熔化 炉标准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相应浓度 和速率要求
3)噪声: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一般固废:项目产生的边角料、残次品、布袋收集粉尘、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由物资公司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则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理。
5)危废废物:槽渣、漆渣、废抹布、废包装桶、废切削液、废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滤芯、废催化剂、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丁经理13486639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