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弘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委托浙江城际环境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宁波弘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压滤机500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04月6日,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奉化分局对该项目出具了审批意见(奉环建表〔2021〕73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017]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暂行办法》(国务院环评[2017]115号)要求,现将本项目废水、噪声、固废调试日期向社会公开。建设单位将依法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一、调试起止日期
宁波弘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压滤机500台项目主体工程及环保工程已于2022年03月20日建成,项目调试起止日期为2022年03月21日至2022年06月20日。
二、企业建设地址及建设规模
宁波弘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莼湖街道洪溪工业园,投资500万元,法人代表:吴国斌。项目达标后生产规模为:年产压滤机500台项目。
三、建设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及执行标准
1)废水: 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2)废气: 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B GB31572-2015 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
3)噪声: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一般固废: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塑料边角料收集后由物资公司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则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国斌13336109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