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现将宁波市鄞州明光胶塑厂年加工3000万只金属件项目第二阶段竣工验收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 项目名称:年加工3000万只金属件项目;
◆ 建设单位:宁波市鄞州明光胶塑厂;
◆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鹳山村工业区;
◆ 建设内容:年加工3000万只金属件(第二阶段年加工750万只金属件);
◆ 公示期限:2025年08月15日-2025年09月11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1、建设单位,电话:13905742481宁波市鄞州明光胶塑厂年加工3000万只金属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