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亿森海烟道制造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同轴烟管的全自动化生产车间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21年4月由浙江城际环境有限公司编制完成,2021年6月21日,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奉化分局对该项目出具了生态环境部门审批意见,编号为奉环建备【2021】31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017]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暂行办法》(国务院环评[2017]115号)要求,现将本项目废水、噪声、固废调试日期向社会公开。建设单位将依法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一、调试起止日期
宁波市亿森海烟道制造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同轴烟管的全自动化生产车间项目一阶段工程及环保工程已于2023年4月18日,项目调试起止日期为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10月20日。
二、企业建设地址及建设规模
宁波市亿森海烟道制造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奉化经济开发区滨海新区浩海路339号,投资6500万元,法人代表:俞友达。项目达标后生产规模为:年产300万套同轴烟管。
三、建设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及执行标准
1)废水: 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2)废气: 焊接烟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喷塑粉尘、固化废气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2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一般固废:金属边角料及残次品、金属泥、废砂皮纸等一般固废暂存于厂内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定期委托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处置。
5)危险固废:活废油、废乳化液、槽渣、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及污泥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在厂区内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冯磊13008933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