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致远电器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只LED照明灯具、120万只电动驱动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05月由宁波市致远电器有限公司委托浙江清雨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2020年06月18日,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奉化分局对该项目出具了环保部门审批意见(奉环建表〔2020〕92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017]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暂行办法》(国务院环评[2017]115号)要求,现将本项目废水、噪声、固废调试日期向社会公开。建设单位将依法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一、调试起止日期
宁波市致远电器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只LED照明灯具、120万只电动驱动器项目第一阶段主体工程及环保工程已于2022年08月26日建成,项目调试起止日期为2022年08月27日至2022年11月26日。
二、企业建设地址及建设规模
宁波市致远电器有限公司位于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工业园区永安路28号,第一阶段投资950万元,法人代表:徐淑龙。项目第一阶段达标后生产规模为:年产700万只LED照明灯具、84万只电动驱动器。
三、建设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及执行标准
1)废水: 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2)废气: 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1572-2015 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
3)噪声: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4)一般固废:项目产生的注塑边角料、金属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包装废弃物、生活垃圾委托宁波奉化旭翔环卫有限公司清运处理。
5)危险固废:项目产生的污泥收集暂存后委托浙江佳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徐淑龙18067255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