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匠人注塑有限公司于2021年05月编制完成了《宁波匠人注塑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套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09月01日通过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奉化分局审查核准取得备案受理书,审批文号为奉环建备〔2021〕61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017]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暂行办法》(国务院环评[2017]115号)要求,现将本项目废水、噪声、固废调试日期向社会公开。建设单位将依法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一、调试起止日期
宁波匠人注塑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套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第一阶段主体工程及环保工程已于2021年11月10日建成,项目调试起止日期为2021年11月11日至2022年2月10日。
二、企业建设地址及建设规模
宁波匠人注塑有限公司位于宁波市奉化区经济开发区滨海新区滨汐路8号8幢,第一阶段投资80万元,法人代表:李洁娟。项目达标后生产规模为:年产700万套塑料制品。
三、建设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及执行标准
1)废水: 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2)废气: 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B GB31572-2015 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一般固废: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残次品收集后由物资公司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则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洁娟13175986768